上一篇: 提升医保智能化服务水平 下一篇: 西安相继接诊多例出血热,传染性如何?
分享到:
当前位置 : 科普 > 地方动态
国采有报量,但采购量为零,15家医院被通报!
2021-12-21
来源:医谷
15733
0
西藏自治区个别医疗机构报量和采购严重脱钩,甚至存在约定采购量完成比例为零的问题。

  

  12月14日,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发布《关于国家集采药品报量及采购相关问题的通报》,奥氮平、维格列汀、普芦卡必利、西酞普兰、匹伐他汀、盐酸达泊西汀、阿哌沙班这7个品种在一些医疗机构采购为零,共涉及15家医疗机构,这些医疗机构被医保局点名通报,并被要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据悉,此次西藏通报的零采购集采品种生产企业主要涉及浙江华海药业(奥氮平)、齐鲁制药(阿哌沙班)、南京长澳制药(匹伐他汀)、华润赛科药业(维格列汀)、山东华铂凯盛(盐酸达泊西汀片)、河北仁合益康药业(普芦卡必利)与西南药业(西酞普兰)。其中奥氮平共有6家医疗机构零采购,5mg报量达10.09万盒,10mg超过了1.5万盒。匹伐他汀共有9家医疗机构零采购,1mg报量累积为7700盒,2mg的为1.2万盒。

  西藏医保局指出,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以来,西藏自治区个别医疗机构报量和采购严重脱钩,甚至存在约定采购量完成比例为零的问题,严重影响我区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质量和信誉。现对部分国家组织第三批集采采购周期内报量但采购量为零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今后,将各地报量及履约情况纳入综合评比,并与相关资金分配等指标进行挂钩。情况严重的,将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约谈、问责等惩戒措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我国医改深化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医保实现促改革、见实效、惠民生目标的重要举措。医保局需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报量、采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高质量完成药械集中采购工作。

  事实上,除了西藏,全国范围内也有其它地区出现过类似情况,包括:

  2020年10月,福建莆田市医保局通报了部分医疗机构对国家第二轮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中部分集采药品品种响应度不高的情况,对采购进度任务未达标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涉及33家医疗机构。

  2020年7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执行情况的通报,该省有39家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已申报计划采购量但无采购记录。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