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通报:发现D3205次动车感染者
该人员于3月28日9:35乘坐上海虹桥—宁波D3205次列车(04车厢016A座),11:03到达宁波。具体情况如下:
李某某,男,现住址为潢川县弋阳办事处金星村娄庄组。
3月28日9:35乘坐上海虹桥—宁波D3205次列车(04车厢016A座),11:03到达宁波,18:01换乘宁波—潢川K166次列车(13车厢002上铺),于3月29日6:00到达潢川县火车站,全程均佩戴口罩。
3月29日6:10在火车站广场西乘坐红色三轮车(车主:王某某),6:20至京九大道新一中前面下车,后李某某步行回家,中途未接触其他人员,家中无其他人员。
3月29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4:49骑电瓶车到达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
14:54返回家中未外出,本人自述往返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当日家中无访客。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协查通报后,于23:50将李某某闭环转运至域丰园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接到初筛阳性报告后,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开展流调溯源、风险人员排查、风险区域管控等工作。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月30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疾控中心在对集中隔离点人员新冠核酸检测时,发现一名隔离人员黄某某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宁德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其在蕉城活动轨迹如下:
3月28日9:25乘坐D3205(04车厢07D)动车,从上海虹桥前往蕉城,于15:20到达宁德站,到站后其父亲驾驶摩托车载其回到家中,居家未外出。
3月29日白天居家未外出,19时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0时至18时,福建厦门市新增2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名无症状感染者和1名阳性感染者。
遵守防疫规定,
如实报告个人行程,
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